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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人生就是傅|B站的老司机都从这里上车了|中华300C (008973): 大

  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 12月 18日证监许可【2018】2130号文予以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9年 3月 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是股票指数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时B站的老司机都从这里上车了✿✿,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尊龙人生就是傅✿✿,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尊龙人生就是傅✿✿、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或《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

  中华沪深港 300 样本空间为沪深港三地证券,由“沪股通”✿✿、“深股通”及“港股通”合资格证券组合而成✿✿;及中华港股通精选 100的样本空间为“港股通”剔除以下证券后的所有合资格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可不时更新后通知市场有关“沪股通”✿✿、“深股通”及“港股通”合资格证券名单✿✿。

  中华沪深港 300的指数样本由“沪股通”✿✿、“深股通”及“港股通”合资格证券三个部分中华沪深港 300“沪股通”部分的样本按照以下方法选择✿✿:

  1)市值甄选✿✿:“沪股通”范围内证券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 100名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2)市值甄选“深股通”范围内证券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 100名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市值甄选✿✿:“港股通”范围内证券按照样本空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100名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为 2025年 3月 20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与《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B站的老司机都从这里上车了✿✿,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年 1月 22日颁布✿✿、同年 2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尊龙人生就是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运用在境外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主体

  24✿✿、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30✿✿、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31✿✿、场外✿✿:指销售机构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的申购✿✿、赎回亦称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32✿✿、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亦称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3✿✿、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4✿✿、证券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的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45✿✿、《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9✿✿、上市交易✿✿: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 A类基金份额的行为

  5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2✿✿、跨系统转登记✿✿: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结余

  5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5✿✿、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6✿✿、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层 设立日期✿✿:1999年 4月 12日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三家公司✿✿。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2年 7月至今✿✿,任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6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 11月 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6年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设立时✿✿,林昌先生随所在部门整体调入光大证券✿✿,先后担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南方总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总裁等职务✿✿。2005年 3月至 2020年 11月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 12月至 2022年 8月✿✿,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化改革高级顾问✿✿、资深董事总经理✿✿,2022年 8月至今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资深董事总经理✿✿。2020年 12月 28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 2月至 2019年 6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 7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 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 4月起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杨红女士✿✿,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先后任职于北京总参工程兵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2021年 8月加入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B站的老司机都从这里上车了✿✿。2022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宋立志先生✿✿,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历任中国建投资产管理处置部/委托代理业务部/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22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1991年 7月至 1994年 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1994年 5月至 1998年 8月✿✿,任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 2月至 2001年 4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 5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6年至 2011年✿✿,任惠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兼投资组合经理✿✿;2012年至 2016年✿✿,任 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伙人和大中华区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晨曦投资管理公司(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创始人✿✿。2019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涛女士✿✿,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1989年至 1992年任职于深圳赛格集团市场部✿✿、1992年至 1996年任深圳石化集团海外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6年至2002年任职于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 2004年任职于招商证券北京代表处✿✿,任副主任✿✿;2004年至 2007年任职于中投证券董事会办公室✿✿,任副主任(主持工作)✿✿;2007年至 2015年 7月✿✿,任职于中银国际证券✿✿,任公司执委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2022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勇先生✿✿,监事会主席✿✿,黑龙江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1992年 7月至 1993年 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分行科技处技术员✿✿;1993年 5月至 1994年 10月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营业部电脑部助理工程师✿✿;1994年 10月至 1997年 6月任哈尔滨证券公券营业部总经理✿✿;1999年 1月至 2000年 6月任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业务经理✿✿;2000年 6月至 2000年 11月任职于投资银行总部✿✿;2000年 11月至 2004年 8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秘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4年 8月至 2006年 12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07年 1月至 2007年 9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07年 9月至 2010年 5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2010年 5月至 2021年 8月 16日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 9月 3日任大成基金监事会主席✿✿。

  邓金煌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2001年 9月至 2003年 9月任职于株洲电力局✿✿;2003年 9月至 2006年 1月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 4月至 2010年 5月任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0年 5月至 2011年 9月任招商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1年 9月至 2016年 8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2016年 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陈焓女士✿✿,职工监事✿✿,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5年 8月至 2008年 3月任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公司证券部律师✿✿;2008年 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律师✿✿、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4年 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 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 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6年 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 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冰女士✿✿,副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会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与媒体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2017年 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 8月至 2022年 5月任公司督察长✿✿。2022年 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段皓静女士✿✿,督察长✿✿,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6年加入深圳发展银行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19年加入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0年 7月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2年 6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石国武先生✿✿,副总经理✿✿,北京大学工学硕士✿✿。曾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系统分析员✿✿、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特定资产部投资经理✿✿。2012年 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类资产配置部总监✿✿、社保及养老投资管理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权益专户投资部总监B站的老司机都从这里上车了尊龙人生就是傅✿✿、总经理助理✿✿。2023年 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冉凌浩✿✿: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 22年✿✿。2003年 4月至 2004年 6月就职于国信证券研究部✿✿,任研究员✿✿。2004年 6月至 2005年 9月就职于华西证券研究部✿✿,任高级研究员✿✿。2005年 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师✿✿、境外市场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际业务部基金经理✿✿。2011年 8月 26日起任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11月 13日起任大成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转型前为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日至2023年3月14日任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 29日至 2020年 7月 7日任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 8月 10日起任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9年 3月 20日起任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5月 18日起任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1年 9月9日起任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7月 12日起任大成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4年 5月 29日起任大成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4年 6月 18日起任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公司国际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名成员组成✿✿,设国际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名✿✿,其他委员 4名✿✿。名单如下✿✿:

  肖剑✿✿,副总经理✿✿,国际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柏杨✿✿,基金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监✿✿,国际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修巍✿✿,投资经理✿✿,国际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会荣✿✿,基金经理✿✿,国际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冉凌浩✿✿,基金经理✿✿,国际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尊龙人生就是傅✿✿、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业绩短期和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1)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4)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3)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B站的老司机都从这里上车了✿✿、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1)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8)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线)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21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2022年在权威杂志《财资》年度评选中首次荣获“中国最佳保险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目前内设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系统与信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302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截止到 2024年 12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904只✿✿。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线✿✿、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B站的老司机都从这里上车了✿✿、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唐悦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人代表✿✿:张佑君尊龙人生就是傅✿✿,尊龙凯时✿✿,尊龙AG旗舰厅app凯时尊龙官网app✿✿,尊龙app尊龙凯时✿✿,尊龙人生就是傅✿✿!厦门观光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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